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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审议养犬法规 犬类登记费一年两次下调
本报讯 (记者杨杨 杨凤立)2003年7月1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
今年四月,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建议重点管理区内养一只犬第一年的登记费降到2000元,以后每年注册费降到1000元。
7月16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交报告,对北京市政府提交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做了再次修改,建议重点管理区内养一只犬第一年的登记费降到1000元,以后每年注册费降到500元。
目前,本市实施的是1995年颁布的《严格限制养犬规定》,城区内每只犬登记费为5000元,以后每年注册费为2000元。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郑刚在提交报告时说,收费过高会导致养犬户采取各种手法和手段不交费、不办证,躲避管理。有调查表明,目前有户口的犬和黑户犬的比例达到1比9甚至1比10。
由于城市的宠物犬、农村的看家犬数量猛增,却又没有纳入严格管理,狂犬病疫情因此上升。据卫生部昨日公布的2003年上半年全国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控结果显示,狂犬病位居重点传染病死亡数和病死率榜首。
在市政府与市人大联合组织的5000户民意调查中,有60.8%的人认为应在某些区域禁止养犬。因此,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交的修改后草案增加了条款禁止在部分区域养犬、遛犬。
此外,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报告中还建议,对犬类留检所收容的无人认养的犬实施安乐死。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
草案摘要
■重点管理区的犬类登记费、注册费分别为1000元和500元; ■在本市范围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 ■在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两侧禁止遛犬; ■市政府、区县政府可以对特定地区划定范围禁止养犬,在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划定范围禁止遛犬;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经多数公民讨论同意,可以划定区域准许遛犬、禁止遛犬、禁止养犬。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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