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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嘴谗,常常难以拒绝诸如臭豆腐等街边零食对我诱惑。年少的时候常去街边摊头上买几块解馋。妈妈看我老黏着这玩意儿,吓唬说臭豆腐有啥么好吃,都是便便上捂出来的……脏着那!我只是呵呵地笑,嘴里却依然吃着!
现在很多大酒店里也有臭豆腐了,身价多还不菲。而若是轮到点菜,我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要上一份。臭豆腐们热腾腾金灿灿,放在金边大盘里,果然一幅小鸟变凤凰的模样。谁知往往吃在嘴里没有了那股正宗的味道,真个是“味如嚼蜡”。于是我都会问上一句“你们到底会不会做?你们到底会不会做?告诉你们,这东西是要在便便上捂出来才好吃的!”
“吃”,不同与咽或吞,纯粹是嘴巴的需求,而绝非为满足肠胃或其他。这一点光从字型来看(“口”+“乞”)既可分辨。 中国人喜欢吃,而且吃得出花样来——无论飞鸟游鱼,蝼蚁爬虫,也不管你生熟死活,甚至是半死不活的,只要放得进锅,皆可为餐……
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概是在“一部分人民”富裕之后吧,人们开始关注健康了,能吃的东西竟然也渐渐少了起来——而且似乎是人们爱吃什么,什么就有危害人体的嫌疑,什么味道好,什么就有是垃圾食品的可能。
譬如那个著名的KFC,多少年了,飘洋过海在我们的土地上蓬蓬勃勃,门庭若市,人民喜闻乐见。后来,忽然听有人说了,除了没有在包装上写明“本品有害健康”以外,KFC和香烟别无他异!因为有“研究”表明,一只烤鸡腿对人体的危害相当于60支香烟~然后可乐、薯条之类也被一帮叫“世界卫生组织”的人定为垃圾食品。在前段日子,又闹出个什么苏丹红的新名词,据说那居然是种要人命的玩意儿!
于是我无比庆幸,我吃了那么多次KFC,竟然没有归西!!
鸟五的观点,并不是说要姑息养奸。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无论你的名气大小都应该受到监管整治。而到底重点放在哪里,这才是关键。
而如今的“食品卫生”的论调有点象打名人官司,专捡名气大的品牌,找到小辫就抓,弄得你即使不痛也痒个死透,让人感觉是为了新闻而新闻。忽而KFC,忽而又是雀巢。昨天又看报纸,不知道哪儿的媒体传闻中国啤酒95%甲醇含量超标,于是原本进口韩国的啤酒全被退回……后来证明这个报道完全属于虚假新闻!同样,还有百姓最爱吃的小吃杂食,也常常遭殃,如小龙虾,如麻辣烫、如油炸臭豆腐……
在我看来,现在最大的卫生安全防护并不在于举出一骇人听闻的数据,宣传哪类食品不该吃,那类食品“亚健康”,更不是专找大牌子的纰漏。而是如何遏止,查处那种直接危害人体的假冒,伪劣食品身上,最大的典型就是阜阳的奶粉以及不断传出的“假酒事件”。
我不需要知道吃一包薯条有多少害处,也无需考证一块臭豆腐上有几条细菌,作为一个百姓,我并非不怕死不怕脏,也并不是吃什么都无所谓。我饭前便后都会洗手;公共场所吃饭尽量使用一次性餐具;那种没有抽去黑筋的小龙虾也绝对不会去染指。
但我需要享受生活,就象明白手机、电脑都有害健康但我不会放弃使用他们一样,我依然会去街头买我爱吃的零食,周末依然去KFC啃鸡翅。但是我绝不希望超市里买到的烤鸭长出了蛆,或者买来的名酒竟然是工业酒精搀和的!
编辑:比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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