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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越来越喜欢下厨房了。一方面是因为先生吃饭时如洪水决堤般的溢美之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先生有三百六十天天天吃我做的饭,除了表明他做教师工作的闲适安稳外,客观上也反映了他的没本事。没人请也不请人,认认真真干活,踏踏实实吃饭,这种没本事正合我的性情,即使他不表扬,我也会一辈子给他做饭到底。张爱玲说:“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是严格的实验。”照我的理解,这话似乎是对恋爱中的女人说的,居家过日子,问他拿零用钱天经地义,实在不关乎爱不爱的问题,倒是能不能心甘情愿地为他做一日三餐,才算得上严格的实验。另一方面是因为我渐渐感觉到只有厨房才能更好地发挥我的想象。
早起熬粥,于我几乎雷打不动,以至于早餐无粥,老觉着一顿饭吃得潦草,甚至吃了很多还嫌不饱。冬季大多熬玉米粥,起的早就加红薯,粥甘甜爽口,红薯松软滑腻,佐以自腌的红白萝卜,吃得鼻尖冒汗,整个上午浑身暖暖的。时间紧就加老南瓜、菜叶,加什么就随了什么的味道,或者什么也不加,只喝清清淡淡的玉米粥,也舒服。春季常熬菜粥,夏天熬绿豆粥,秋季喜熬菊花粥。屈原曾“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医学上讲菊花粥能排毒养颜,我熬菊花粥,既不为附庸风雅,也不为美,就是喜欢看花瓣在粥里翻滚,看一锅白白的粥慢慢变得莹亮微黄,深深呼吸着满屋子清越的香气,心里就有一股暖暖的东西翻过来滚过去。
熬粥,熬粥!熬的时间长了,粥才黏稠绵密,清香扑鼻。人活着,也就是一个“熬”字,起初是清清爽爽的白雪少年,或许有那么一点点躁动,一点点伤感,却不过是风乍起吹皱的一池春水。然后是喧嚣沸腾的中年,身不由己地随潮流翻滚,累也过,痛也过,风也过,雨也过,那么多责任和义务,不想热闹也不行。熬过
三十功名和八千里路的日月风尘,熬得青丝堆成雪,再热烈繁华的人事风景,也只当是一碗温润柔和相濡以沫 的粥。
一日,跟网友迷糊糊聊我正煲的羊蹄冬菇汤,突然发来一张电子贺卡,—二胡幽幽的背景音乐中,画面徐徐打开,是风景画,说不上美,但放在那样的音乐中,不是苍凉也苍凉。有诗,一行行向前推进,“奈何桥上/孟婆悠悠端起汤碗/来者形形色色/木然,平静,狰狞,恐惧/”……问我,会不会煲一锅孟婆汤?答,不会,会煲珍珠翡翠白玉汤。都笑。
诗,音乐,风景,在羊蹄冬菇汤的香气中漫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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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燕子
来源:生活美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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