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03.8.05. 6:00 成都三环外的度假村 |
慵懒的城市,麻辣的火锅,主人们悠闲安逸的生活仿佛也感染到了宠物的身上,成都人对狗的爱似乎已经到了难舍难分的程度,因为甚至在市中心你都可以看到相依相伴的身影。
《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节选)
需在限养区内饲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应持犬只免疫证明和彩色照片,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经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颁发的准养证后,方可饲养。
 |
| 2003.8.06. 6:00 某居民小区 | 犬主变更的,新犬主须持免疫、准养证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登记,缴销旧证,办理新证。
犬只死亡或被捕杀的,犬主须到原登记办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缴销原证。
限养区内饲养犬只,应具备符合动物卫生防疫要求的场舍和设施,不得影响公共场所卫生以及邻里的生活休息。
犬主须遵守下列规定:
1.每户限养3月龄以上犬只一只;
2.犬只应拴(圈)养,不得进出公共场所;因交易、治病等需外出的,犬主应持免疫、准养证明同行,并带上排泄物盛装器具,不得影响公共场所卫生和他人安全,并接受所经地监督管理人员查验;
3.警卫犬应拴(圈)养于犬只守护区内,确需在守护区巡逻时,应由饲养管理人员携犬同行。
 |
| 2003.8.05. 2:30“食圣园”度假村 |
 |
| 2003.8.04 7:30 狗狗陪着正在吃小摊麻辣烫的主人 |
来源:[宠物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