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搜索 - BBS - 搜狗 
搜狐首页 >> 生活频道 >> 合作伙伴 >> 宠物派 >> 200309

我的城市我的狗-北京(图)

2004-11-22 14:11 作者: 摄影/老秦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我的城市我的狗-北京(图)
2003.8.17 3:45银锭桥某酒吧前
我的城市我的狗-北京(图)
2003.8.17 2:30后海某民居

  古都北京的大气与平和渗透进了京城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抛开朝九晚五的快节奏,宠物让人们找回了那份娴静与安宁。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中)》(节选)

  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身份证明;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4.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对符合养犬条件的,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同意养犬的证明。

  养犬人应当在登记前携犬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犬类疫病的疫苗,并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犬类健康免疫证明。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养犬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犬类健康免疫证明和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养犬的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犬类健康免疫证明。

  养犬应当缴纳登记费和年检费。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登记费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年检费为500元。

  对盲人养导盲犬和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应当免收登记费和年检费。

  一般管理区内的登记费和年检费的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市财政、价格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我的城市我的狗-北京(图)
2003.8.16 5:00北海幼儿园门前
我的城市我的狗-北京(图)
2003.8.16-3:00后海河畔
我的城市我的狗-北京(图)
2003.8.16-4:00前海河畔
我的城市我的狗-北京(图)
2003.8.17-4:20后海某酒吧

来源:[宠物派]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爱宠靓照 秀出宝贝风采


ChinaRen - 繁体版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相关连接

请发表您的看法
用户: 匿名发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言: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搜狐商城
·家居|蚕丝被28折促销
·家居|笔记本电脑桌79
·时尚|非常小器指甲剪
·电器|净化器全线降价
·日用|毛衣毛球修剪器
·化妆|轻松塑身秘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