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搜索 - BBS - 搜狗 
搜狐首页 >> 生活频道 >> 食品产业
商务部发布《规范从东盟有关成员国进口“混合油”管理》公告
2004-07-02 09:39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商务部6月29日发布的2004年第35号公告《规范从东盟有关成员国进口“混合油”管理》全文如下:

  中国对食用棕榈油、豆油、菜子油进口实行全口径关税配额管理。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国与东盟成员国开始执行早期收获计划,对“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实行降税。为维护正常的进口秩序,现将以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项下优惠税率进口“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税则号列15179000)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对进口含有棕榈油、豆油、菜子油等基本原料,经简单加工混合,但未改变其形态、用途的油脂,其混有的棕榈油、豆油、菜子油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油脂总比例超过50%的,不享受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项下"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税则号列15179000)优惠税率,仍按关税配额管理。对上述食用油进口,国家按进口食用油中含有的棕榈油、豆油、菜子油中比例最高的品种(比例相同的按棕榈油、豆油、菜子油排序)实施关税配额管理。

  二、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项下以优惠税率进口混有棕榈油、豆油、菜子油的油脂进口商,须如实申报混合品种、比例及用途,并提交出口国政府指定机构签发的注明混合品种、比例的原产地证书。

  本公告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爱宠靓照 秀出宝贝风采


ChinaRen - 繁体版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相关连接
  • 渔船进入中越协定水域作业须遵守12项新规定(07/02 10:37)
  • 世界常温奶销量呈上升趋势(07/02 09:34)
  • 美国研究发现:无花果具有杀菌作用(07/02 09:33)
  • 中乳协第三届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将召开(07/02 09:31)
  • 如何理解大豆供给的阶段性充足和看待后期供给变数?(07/02 09:29)
  • 国际企业积极参与2004中国青岛啤酒饮料博览会(07/02 09:26)
  • 食用菌产业呼唤标准化(07/01 10:22)
  • 国家认监委将开展实验室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07/01 10:20)
  • 上海市《活鸡市场交易规范》将于7月1日起实施(07/01 10:18)

  • 请发表您的看法
    用户: 匿名发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言: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搜狐商城
    ·家居|蚕丝被28折促销
    ·家居|笔记本电脑桌79
    ·时尚|非常小器指甲剪
    ·电器|净化器全线降价
    ·日用|毛衣毛球修剪器
    ·化妆|轻松塑身秘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