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著名女星A |
 |
 |
|
2001-10-09 17:38
|
| |
|
一位著名影星在经历了两度婚姻和三次恋爱的失败后,已经下决心不再与任何所爱的男子进入法定同居程序,即使要生孩子也只选择“非婚生”形式。她认为,如今她的社会地位、财产和当前社会风气,都允许她在非婚姻的情况下过正常的两性生活。一方面不会产生将来财产上的纠纷,另一方面也不怕现在的男友变心,而形同夫妻的生活也丝毫不会受社会舆论的干扰。她曾有过的两位丈夫和两位男友均是演艺界的同行,另一位恋爱对象是作家兼编剧。他们的名气至少在和她热恋期间还没有她大,因而她一直有一种在爱情中占“主导地位”的感觉。
|
| |
|
 |
|